為何十個微商九個賣面膜
為何微信電商大部分都在賣面膜呢?一名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面膜銷售,需要面膜嗎?不需要。他們只需要任何一個東西作為載體就可以,只要具備三個條件——1、經常使用而重復購買;2、便于物流快遞;3、略有特點。面膜是不是這樣呢?人們都說每個美女都需要,還天天用。這是重復購買;便于快遞倒不用多說;他們說他們的面膜含有什么什么,蠶絲的、精華的、珍珠的、木魚石的等等,都是在塑造特點。為什么面膜能夠有這么大的誘惑力?正因為他切中了這三個特點。統而言之,適合做微營銷的產品,還真的需要這三個特點。”
而微商店主李芳認為:“我開始也賣衣服,后來發現衣服不行,因為衣服有大有小,買了不合適的很多,買了就很多退貨的。賣衣服不合適,面膜這個東西很少說因為大小而退貨吧?”
而微商小王老師認為:“微商賣必須得是快消品,有朋友賣床單的,你想想,人一年能用幾次床單?面膜可以天天用吧?”
微商之路如何走
據悉,對于因朋友圈而活躍起來的“微商”,微信是不支持也不反對。微信方面曾表示:“我們不鼓勵利用個人微信號進行營銷。”長期關注移動社交平臺的人士認為,微信對于微信用戶的限制讓人難以理解也難以服眾。
有人認為,事實上,“微商”主要是好友之間的口碑推薦,如果一家“微商”出售了一次假貨,壞的“口碑”立刻會讓這家“微商”不再受到買家的認可。但是,微信店主小王老師還是不時聽到,關于微信要封號的傳說。
那么微信到底對于微商是抱有什么態度呢?是鼓勵,還是反對?記者反復聯系了騰訊總部、微信客服,發去采訪郵件,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止,沒有收到回復意見。
島城律師王磊指出,朋友圈賣東西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監管,他反問記者“你說在朋友圈買到假貨了,你能去消協投訴嗎?”他認為,朋友圈就是無法監管的無主之地。自其誕生以來,無數謠言出自其中。“微信圈里點贊扣費”、“匯1分錢整倒騙子”……這些謠言至今還在微信朋友圈被瘋狂轉發,找不到源頭,也似乎永遠不會有終點,像有自主意識的病毒,永遠在朋友圈生存傳播著。王磊律師認為,對于微商,打擊力量更是無法觸及,所以如果微商要發展,在法律監管上需要加強。
而據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了解,微信之父張小龍曾發文稱,2015年是微商巨大發展的一年。而要做好微商,“第一,要內容營銷,做對粉絲有價值的事情。第二,不要只是想著賣實物,服務微商是下一個藍海,明年是手藝人的天下。第三,要做個性化商品,不要觸碰標準品”等等,記者了解到,張小龍演講中表示,“我們希望鼓勵有價值的服務。對一些內容大家也會發現,我們平臺會采取一些比較嚴格的措施來控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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