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探索建立租賃農地風險保障金制度
嚴禁借土地流轉違規搞非農建設
海口網6月23日消息(記者光明)從海南省農業廳了解到,我省將建立省市(縣)鄉(鎮)村四級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平臺),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價格指導、政策咨詢、合同簽訂、交易鑒證等服務。同時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各市縣可按探索建立租賃農地風險保障金制度,用于防范承包農戶權益受損。
我省鼓勵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聯耕聯種、代耕代種等多種經營方式,探索多種放活土地經營權的有效途徑。完善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土地流轉方式,引導土地經營權在公開市場有序流轉。探索多元化的入股載體,允許承包農戶以土地經營權入股企業、合作社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農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轉讓、互換的方式進行土地流轉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
我省將完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立四級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平臺)。有條件的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平臺)可以開展抵押融資服務。各市縣可按照流入方繳納為主、政府適當補助的原則,探索建立租賃農地風險保障金制度,用于防范承包農戶權益受損。根據各地資源稟賦、產業特征,引導工商資本進入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重點發展良種良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種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于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
為了防止土地流后農業規模經營中撂荒問題,我省強調根據《海南省閑置農業用地處置規定》,依法以出讓、合作、承包、出租等方式,取得國有或者集體所有農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開發利用,或者合同、用地批準文件沒有約定開發利用期限,但自合同或者用地批準文件生效之日起,全部或者部分土地連續撂荒2年以上的閑置農業用地,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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