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4月至今未收到租金 已提起訴訟
12月9日,海口網記者與德浩公司一名余姓負責人取得聯系。“其實租客也有責任,她在租房之前甚至都沒有確認業主單位和房屋的合法性,也沒有看過我們給房屋托管公司出具的委托合同,就交了錢。但凡看過這份委托合同,都能發現汀瀾公司高收低租,也不至于造成今天的狀況。”該負責人說。
對于要求劉女士交一萬元一事,該負責人稱,沒有與劉女士和汀瀾公司進行過三方協商,也沒有要求劉女士多交一萬元。其表示,從4月份至今公司都沒有收到過租金,德浩公司和租客都是受害者,所以提出了和租客共同承擔損失的建議,要求劉女士12月搬離公寓并無不合理。
談及為何更換門鎖密碼,該負責人解釋稱,因汀瀾公司卷款“跑路”,為將房屋管理權收回便于管理,才更換了門鎖密碼,并非是針對劉女士。
據了解,為向汀瀾公司追回欠款,目前德浩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海口住建部門:不得采用撬門換鎖等方式驅趕未欠費租客
劉女士的經歷并非個案。今年10月以來,因“城城找房”等房屋租賃公司逾期未支付業主租金,不斷出現以斷水、斷電、停管道燃氣、撬門換鎖等方式驅趕未到期租客的行為,令遭遇類似事件的租客頭疼不已。
12月4日,海口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城城找房”等群體性房屋租賃矛盾糾紛穩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做好穩定工作,主動了解相關的租賃矛盾糾紛情況,并上報所在轄區糾紛調處點,積極引導業主與租客前往轄區糾紛調處點協商解決。
海口市住建局要求,對已與房屋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尚處于租賃期限內,且已足額支付租金及水電氣費的租戶,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企業不得通過停水、停電、停氣、撬門換鎖等方式驅趕租客,也不能幫助其他企業或個人通過上述方式驅趕租客,避免激化矛盾。
《通知》同時要求,各區住建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管,對通過停水、停電、停氣等方式驅趕租戶的物業服務企業,要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做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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