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洋浦開發區批準設立
1992年3月9日,國務院批準海南省吸收外商投資開發建設洋浦經濟開發區。吸收外資投資開發經營洋浦地區的30平方公里土地,這是海南經濟特區建立以來,吸收外資規模最大的一個項目,海南省為此經過了長時間的醞釀和準備。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洋浦經濟開發區要建設成為以技術先進的工業為主導,第三產業相應發展的外向型工業區。洋浦經濟開發區將實行封閉式的隔離管理,在區內實施保稅區的各項政策措施,為外商提供良好的投資經營環境,為貨物進出口提供方便。海關總署等國家監管部門和海南省政府將在洋浦經濟開發區設置管理機構,形成統一的行政管理和監督。洋浦經濟開發區的批準設立,是推動海南改革開放的重大步驟和措施,標志著海南的改革開放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同年8月18日,洋浦經濟開發區27.35平方公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字儀式在北京舉行;11月22日,洋浦土地開發有限公司正式成立;12月7日,《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條例》頒布,自1993年4月2日起施行。1993年2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洋浦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同年9月9日,舉行洋浦經濟開發區封關運作典禮。
老鏡頭
海口保稅區開工興建
1992年10月21日,國務院批準設立海口保稅區。12月12日,海口保稅區開工興建。該保稅區設在金盤出口加工區內,面積1.93平方公里,實行封閉式隔離管理,主要功能是以發展保稅倉儲、轉口貿易及技術密集型的出口加工業為主,由海口海關監管,并歸屬海口市政府行政管理。(本報資料照片)
海南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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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
經國家民政部批準,從1992年開始,海南將在10個市縣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它標志著海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已深入農村。在這次農村試點工作中,瓊山,瓊海兩縣做為縣級試點單位,要求在當年7月前,60%的鄉鎮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剩下的在年底前完成。
(編輯: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