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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古驛道上的蒼東村。李幸璜 攝
方言和地名往往是研究地域文化發展史最好的切入口,這對于地理單元相對獨特的海南島來說更是如此。在眾多的海南方言中,軍話是其中一種,它主要分布在今天海南島西部和西南部的儋州、東方、昌江和三亞的部分地區。與此同時,在海南西南部還有“八所”“九所”“十所”等獨具特色的地名,正好與海南軍話使用區域有著較高的吻合性。這正是有著幾百年歷史的海南衛所的集中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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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魚鱗洲。蘇立豐 攝
海南衛所的設立
關于“八所”等地名的由來,在海南有多種說法,其中一種很有影響的說法和東漢伏波將軍馬援有關。《廣東省地名志》如此說:“相傳東漢建武十八年(42年)伏波將軍馬援在此建立第八海防所,后形成八所村。”這種說法當然牽系著海南人民對曾經“撫定珠崖”的馬援的極大尊崇,但是對于八所等地名的由來來說卻很難成立,甚至馬援是否登臨過海南島都沒有確鑿的證據。事實上,八所等地名正是和明朝政府在海南設立衛所有著極大的關聯性。
元朝末年,風雨飄搖的政府為了應對遍地開花的農民起義,大量招募“義兵”“民兵”成立千戶所、萬戶所。明朝在此基礎上實行衛所制度,“稍仿元萬戶府之制,凡內郡大者及要害地俱置衛”。也就是說,在大的郡縣以及要害之地設立“衛”,已經成為明朝政府的常規動作。海南衛正是在這種大背景下得以設立。
據地方志書記載:“洪武二年,設海南分司,鎮兵一千余名,仍隸廣西省。三年,立東西二所,軍千余名,改隸廣東省。五年,改分司為衛……”這段話給我們提供了兩個重要信息:海南最開始隸屬于廣西,在洪武三年(1370年)正式隸屬于廣東,這一做法一直延續到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為止。其次,海南衛源于洪武二年(1369年)的“海南分司”,并于洪武五年(1372年)正式得名。
明朝時,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成為各省最高軍事機構,廣西設立有廣西都司,隸屬于廣西的海南就此設立海南分司,這就是海南衛的前身。“洪武二年己酉八月,以兵部侍郎孫安授廣西衛指揮僉事,率千戶周旺、百戶吳成等部,領張氏漫散軍士朱小八等一千余名,前來鎮御,開設海南分司”,“后續添撥征北潰亡陳州各處元氏舊軍,節次到衛者又千余名,立為東西二所。五年壬子,改分司為衛。六年癸丑,遷配者接踵而至,改東西為左右所。去年,土寇陷儋州,指揮張榮建議立所以鎮之,奏準調福建賴正孫收集陳友定軍三千……”這段來自正德《瓊臺志》的文字,一方面敘述了海南衛設立的經過,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海南衛兵士的基本構成。
海南衛兵士的構成大致包括三個構成。其一是“張氏漫散軍士”,即張士誠在兵敗之后漫散的軍士;其二是明軍北伐中于陳州(今屬河南周口)等地潰亡的部分元軍;其三則是由賴正孫收集的元朝將領陳友定殘軍。總體上講,海南衛兵士的主要來源為歸附軍。這種對歸附軍遠離故土的安置,有效避免其就地作亂的可能。
此外,貶謫充軍也是當時衛所兵士的重要來源。明朝初年,開國將領薛祥因為親屬犯罪被牽連而廷杖致死,四個兒子薛覬、薛能、薛政、薛宣也因此被株連充軍海南,成為永系軍籍的“所人”。其中薛能更是被編置到海南島西部儋州千戶所下屬的積勇都(今儋州三都鎮積勇村),并就此落籍。薛能的兒子薛遠通過刻苦攻讀考中進士,后來擔任南京兵部尚書,從而成為海南歷史上第一位尚書郎。
被安置到地方衛所的兵士獲得軍戶,并實行世襲的方式,從而使得中國古代移民具有了新的形態,并具有穩固性,這也是軍話形成的基本前提。
由于海南地理位置特殊,因此海南衛規模較大,設有內外十一所,共有旗軍15927名。按照明朝軍制,“每軍十名立一小旗,五小旗立一總旗,為百戶所,共旗軍一百一十二名,領以百戶一員。十百戶所為千戶所,共旗軍一千一百二十名,謂之正卒。”所為衛的下屬單位,海南衛下陸續設立內外十一所,即分別處于海南島腹地和沿海的各個軍所,其中左右中前后五個內所,六個外所則分別為東三所清瀾(今屬文昌)、萬州(今屬萬寧)、南山(今屬陵水),西三所儋州、昌化(今屬昌江)、崖州(今屬三亞)。相對而言,六個外所均為守御千戶所,級別較高,不隸屬于海南衛而直屬于都司,但是在現實中由海南衛代管。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又在今瓊中縣境內設置水會守御千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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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邁縣老城鎮石村古道。 李幸璜 攝
衛所守護海南平安
朱元璋在立國之初確立衛所制度時,就采取多種措施以保證衛所的穩定綿延。首先,實行衛所軍籍世襲,而且還要求家屬隨軍。也許正因為人員的穩定性,才促成了軍話的形成。其次,劃出一定的地區由衛所進行管理,而衛所兵士還進行屯田,從而實現有效供給。
明朝政府對衛所采用行政和軍事的雙重管理模式。元朝時在萬戶府中設立經歷司,由兩個文職官員主管,即從七品的經歷和從八品的知事。明朝初年完全承襲元朝舊制。經歷屬于文職,由吏部進行選派,其職權也相對寬泛。在衛中,所有不擅長的文書工作均由經歷負責,因此經歷相當于武官的幕僚或者首領官。由于武職地位高,作為文職的經歷實際上地位也就被削弱了。盡管如此,明政府對經歷卻付以重任,往往將其視為武官的監督者,凡武官“操縱有失其宜,緩急有爽其度,善惡懲勸有不得道者,當事之臣與司糾之吏皆略其長而致察于幕僚”,從這個層面上講,經歷往往可能成為失職武官的替罪羊,屬于典型的“高危職業”。由于經歷事務繁重,責任重大,后來明政府在經歷之下又設立令史二人,典吏四人。海南衛規模大,兵力眾多,且代管六個守御千戶所,因此特地配置令史六人、典吏十二人的“超強”陣容。
由于各地衛所軍戶數量眾多,明朝政府推行衛學,即在設有武衛的地方專門設置學校,以滿足衛所武官以及軍士子弟入學接受教育。衛學的出現,為軍戶提供了一條“捷徑”。進入衛學,就成為生員(即秀才),可以參加鄉試,如果考中就成為舉人,然后進一步參加會試,直到考中進士。即便沒有考中進士,也可以以舉人的身份出任低級文官。同時,即便沒有考中舉人,還可以通過歲貢、選貢乃至例貢等途徑謀得一官半職。可以說,衛學為當地軍戶的穩定提供了一定保證。海南衛所規模龐大,按規定也應當設立衛學和所學,但是實際上并沒有設立,而是采用衛所學和州縣學同治的方式。
衛所更多的則是發揮軍事作用,從而保護一方平安。根據實際情況,衛所制度下都司設立的武職主要有都指揮使、都指揮同知、都指揮僉事等,因為屬于高級武官,都不世襲。對于具體衛所來說則有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衛鎮撫等,均為世襲。對于海南島來說,衛所的軍事功用一方面是打擊倭寇和海盜,另一方面則是鎮壓島內百姓的反叛。
為了打擊倭寇和海盜,海南衛所一方面修筑城池加強防衛,另一方面則根據實際情況請求上級政府在海南強化軍事力量,增設千戶所和軍寨。海南衛十二所設立時間不一,就是這個原因。
永樂九年(1411年),倭寇在昌化海岸登陸,攻陷昌化城,千戶王佛戰敗被殺,指揮徐茂、李桂等帶兵接戰,生擒15人,斬首5人,繳獲一批武器。弘治十二年(1499年),海盜搶劫儋州沿海村莊,指揮周遠率兵擒獲海盜吳球等18人,繳獲船4艘,器械369件。正德十四年(1519年),渤泥番海寇入侵榆林港,知州陳堯思、指揮谷春等督軍,斬獲賊眾羅朝田等24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海賊搶劫萬州新潭村,擄去男女民眾17人,吏目姚汝勵和千戶周昂駕船追至獨洲島(今大洲島)奪回……這些地方史志記載的軍事案例,可以看出,衛所在守護海南安全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吏治腐敗以及地方政府的殘酷壓榨,明朝時海南黎族和漢族百姓的反抗都非常劇烈,而且接連不斷。盡管官府投入相當的兵力予以鎮壓,但這種抗爭依然接連不斷。終明一代,海南黎族的抗爭,史料記載的就達76次之多,其中影響最大的當屬符南蛇起義,使得“海南之境,被其搖動”。盡管鎮壓行動非常慘烈,但是從統治者的角度看,海南衛所進行歷次平叛和鎮壓軍事行動,有利于強化海南的封建統治,為守護海南平安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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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萬陵古道遺址。鄭立堅 攝
衛所為海南修筑城池驛道
作為距離明朝海南歷史的親歷者和最接近者,唐胄在正德《瓊臺志》里詳細描述了海南衛所建造城池的基本情況,這給我們了解當年的情況提供了較為可信的依據。
海南衛城池是在瓊州府城的基礎上擴建而成,其中尤以衛指揮張榮功勞最大,使得城池從西北到東北長四百丈,從城北沿著城東至城南長三百四十四丈,寬二丈,高二丈五尺,是當時海南規模最大的城池。后來歷任瓊州知府和海南衛長官又多次對海南衛城池予以擴建。明代海南衛城池是今天海口府城的重要基礎。
清瀾千戶所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設置,最初位于今天文昌市東北,在萬歷九年(1581年)移至清瀾。萬州千戶所于洪武七年(1374年)設置,治所在萬寧市。南山千戶所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設置,治所位于今陵水縣。儋州千戶所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設置,治所位于今儋州市中和鎮。昌化千戶所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設置,治所位于今昌江縣昌城鎮。崖州千戶所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設置,治所位于今三亞市崖城鎮。這些城池經歷了幾百年的滄桑,成為海南歷史鮮活的見證。除了水會千戶所外,其他衛所都實行州縣同治的做法,很好推動城池建設。
由于衛所重要的軍事功能,明朝時在海南島境內修筑了東西驛道,以保證道路暢通。洪武年間就已經形成以瓊州府(海南衛)為中心的四通八達的驛站,尤其以東西驛路形成環島交通要道,驛站與鋪舍交互設立。同時,明朝驛傳系統更為發達,分為水馬驛、遞運所和急寄鋪等多種類型。水馬驛(水路)主要由疾舟快馬遞送官府急件文書,飛傳軍事情報,同時作為驛站也負責接待過往官員并提供相應食宿,一般是30里設一驛站。遞運所主要用以運送軍需物資和朝廷貢品。遞運所只有一處,位于瓊州府海口都,于洪武九年(1376年)創立,負責運送軍需物資和貢品,直接對接海峽對面的徐聞沓磊驛。急寄鋪則負責遞送平常公私文書,由鋪司兵步行送達,兼管地方警情,一般10里設一鋪。水馬驛和急寄鋪各成系統,但是也互有交集,驛站夫馬不能抵達之處由鋪司兵負責遞送。
此外,由于管轄面積較大,海南衛為了及時掌握軍事情報,還在全島很多地方設立了烽燧臺,“舉火燃曰烽,望其煙曰燧”。明朝初期,環海南島沿海東、西兩路共設106座。地方志書記載,“舊制無烽堠,今于沿海緊關去處設立一百六座,差兵夫晝夜瞭望,遇警放煙,稽古制也。”由于年代久遠,這些烽燧臺大多已經灰飛煙滅,無跡可尋。但是在海南西部海灘,還有昌拱烽燧(位于臨高臨城鎮昌拱村附近)、龍豪烽燧(位于臨高角附近)等遺址靜靜矗立,見證著時間的滄桑。
明代衛所制度不僅對海南軍制產生重要影響,還對海南后來地名產生了很大影響。當今,在海南定安、東方、樂東、陵水等縣市,依然使用八所、九所、十所等地名,這可謂是明代衛所制度在當下的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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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波將軍馬援。(資料圖片)
(編輯:陳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