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參與社會改造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婚姻法》。9月28日,海南軍政委員會發出關于貫徹執行《婚姻法》的指示,海南人民法院和海南民主婦女聯合會籌備委員會(簡稱海南婦聯)聯合邀請有關部門,就如何宣傳貫徹執行《婚姻法》舉行了座談會。海南婦聯和其他5個群眾團體聯合發出《為保障婦女權利進一步協助政府貫徹婚姻法的聯合通知》。以貫徹新婚姻法為契機,海南廣大婦女紛紛投身社會改造運動,成了革除舊社會頑痼的生力軍。
崖縣婦女紛紛勇敢站出來與地主惡霸斗爭,六盤鄉婦女骨干發動當過20余年雇工的婦女黎士興站出來指證地主的罪惡,使地主瞞田匿產的企圖沒得逞?!吨袊伯a黨三亞歷史》第二卷記載:1951年崖縣參加土改運動的農民有42960人,其中婦女21185人,占總人數的51%。在瓊中縣,全縣各級婦女組織動員婦女參加生產勞動,并組織20名黎族女青年團員學習犁田,以點帶面地激發全縣婦女生產熱情,改變少數民族地區女不犁田的舊習慣。
在黨組織和婦聯會的具體組織下,海南廣大婦女積極參政議政。據1952年9月統計,瓊東縣農村有婦女干部774人,擔任鄉農會主席的婦女有63人,參加鄉村政權的婦女有299人。1951年5月,參加瓊東縣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婦女代表有24人,占代表總額的20%。這標志著,海南廣大婦女在政治經濟上全面獲得了解放。
(本版照片均為資料圖片)
(編輯:陳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