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紀律與監督
?
第三十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
?
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
第三十一條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
第三十二條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辦法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和糾正。
?
(一)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
(二)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
(五)招聘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
(六)事業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
(七)違反本辦法的其他情形的。
?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的招聘,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下列辦法分別處理:不按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招聘新進人員,情節輕微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較重或者在限期內未及時改正的,責令終止招聘;情節嚴重或者拒不終止招聘的,宣布招聘無效。
?
第三十五條 對事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招聘的新進人員,應予以清退。
?
第三十六條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
第七章 附 則
?
第三十七條各市、縣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公開招聘實施細則。
?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同時廢止《海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招聘辦法》(瓊人勞保〔2005〕57號)。
?
?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