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居住證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實行。國務院5月27日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是首次在國務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該意見在“推進城鄉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將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
戶籍制度改革的上述措施,將由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
戶籍改革在近年中央經濟體制改革文件中均被提到,2009年只作出了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的原則要求,2008年則只提到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民在城市落戶,2007年提出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2007年到2009年,戶籍制度改革牽頭單位均為公安部。
據重慶媒體報道,全國人大代表韓德云在今年全國人代會上,針對已經實行居住證制度的10個城市政策不統一的問題,提出一旦居住證制度形成各地“自行其事”格局,將會影響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
他并建議,國務院應盡快主導全國統一居住證門檻,為全面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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