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雕像
“斥黜貪墨”?政務公開
政務公不公開,信息是否明白暢達,關系著官員能否“鉆政策空子”貪污。海瑞每到一地,每任一官,就大行政務公開之道。
南炳文例舉了海瑞在各地擔任官職時制定的規條:在南平教諭任上有《教約》,在淳安知縣任上有《淳安政事》,在興國知縣任上有《興國八議》,在應天巡撫任上有《督撫條約》、《續行條約冊式》、《應付冊式》、《均徭冊式》,在南京都御史任上有《夫差冊》等。
這些規條,或從多方面,或從某一方面,將所轄地區或部門的有關政務作出規定,公布出來,予以執行。其重要特點在于,不同于當時其他官吏“皆虛設也、或襲語也”的“條約”,而是“字字實事”。其內容盡管非常龐雜,涉及最多的還在于賦稅征收、錢物分配及使用等經濟方面的問題。
南炳文說,這些規條,可說是政務的大公開,尤其是財務的大公開。有利于百姓的監督,有利于百姓避免被官吏分外盤剝,有利于防止官吏隨意作弊。
明人梁云龍在所述海瑞作為時說:“撫故與按并彈壓一方,欲有規劃,必衡騭后行。公則謂撫按各有專責,不得越俎相侵,乃獨以昔所為教南平者、令淳安者、令興國者,稍加潤色擴充,為督撫憲約。意蓋主
于斥黜貪墨,搏擊豪強,矯革浮淫,釐正宿弊。”
“這里將‘斥黜貪墨’放在海瑞制訂《督撫條約》諸出發點的第一位,實為抓住了精華。”南炳文評價說,當時海瑞制訂的其他規條,重點都在預防貪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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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靜)